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金融机构是以国家开发银行为主承办,同时鼓励其他银行类金融机构开展此项业务,具体承办银行由各地财政、教育、银监部门与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协商确定。高校作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中银行和学生的中间人,是最重要的信息反馈者。对于高校而言,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程序简单,便于操作,应大力推广。从学生角度来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当地金融机构申请,学生凭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就能办理贷款手续,到学校报到时就可以带上所需资金,如期缴清学校所需费用,父母不必担心学生到学校后因申请不到国家助学贷款而影响学业,解除了家长的后顾之忧,学生也能安心学习。
记者从国开行河北分行了解到,截至8月14日,河北省正式开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的县(市、区)已由2018年的83个增至119个。具备开办条件的县(市、区)教育局已于7月15日陆续开始受理贷款申请,9月20日结束受理。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向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资助中心办理的助学贷款。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按照政策要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按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最短6年确定。借款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国开行河北分行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规定,今年,高校学生申请资助时需由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予以证明的环节,改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通过高中预申请的首贷学生无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本人和共同借款人(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直接携带相关
申请材料前往入学前户籍所在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贷手续。(记者宋平 通讯员郭永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