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信用动态  >  国内动态
新华财经地方金融监管“7+4”行业周报(10月21日-10月27日)
发布时间:2019/10/28  |  浏览量:  |  来源:信用吉林  |  专栏:国内动态
 

金融监管周报 | 高利贷正式纳入刑事打击范围 多地监管局对金融涉黑涉恶亮剑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对黑恶势力从事非法放贷活动应当从严惩处,切实维护国家金融市场秩序与社会和谐稳定,有效防范因非法放贷诱发涉黑涉恶,以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新政策

1.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从以下六方面做出了相关规定,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一是明确优化营商环境的原则和方向,二是加强市场主体保护,三是优化市场环境,四是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五是规范和创新监管执法,六是加强法治保障。

《条例》同时要求,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授信中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不得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设置歧视性要求。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收费行为,不得违规向服务对象收取不合理费用。商业银行应当向社会公开开设企业账户的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和办理时限。(来源:新华社)

2.两高两部联合印发《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指出,“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意见》还表示,“有组织地非法放贷,同时又有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认定标准的,应当分别按照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侦查、起诉、审判。”(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新举措

1.银保监会:助贷机构未经批准,不得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10月23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印发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表示,为各类放贷机构提供客户推介、信用评估等服务的机构,未经批准不得提供或变相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对于无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但实际上经营融资担保业务的,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规定予以取缔,妥善结清存量业务。拟继续从事融资担保业务的,应当按照《条例》规定设立融资担保公司。(来源:中国银保监会)

2.银保监会:正研究制定P2P机构向小贷公司转型方案
10月21日,中国银保监会副主席祝树民在国新办发布会上透露,经过各方的共同努力,网贷风险出清速度持续加快,风险形势发生根本好转。对于网贷平台转型,祝树民透露,将引导具备条件的机构转型发展,银保监会、人民银行正在会同有关地区研究制定P2P网贷机构向小贷公司转型的具体方案。(来源:银保监会网站)

3.外汇局将加大对非法网络炒汇的监管打击力度
网络炒汇是利用互联网平台来进行外汇保证金交易,以高收益低风险作为吸引,引诱投资者进行频繁下单交易。
针对投资者参与网络炒汇活动,外汇局相关负责人近日表示,外汇保证金交易属于金融业务,应在经营所在地持牌经营。目前,我国未批准任何机构在境内开展或代理开展网络炒汇业务。开展/参与网络炒汇交易、为网络炒汇做广告、为网络炒汇平台提供资金结算都属于违法行为,外汇局等相关部门将加大信息共享,加大统筹协调,内部协作,形成对打击非法网络炒汇的监管合力及高压态势。(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新动态

1.北京:持续做好P2P等重点领域的风险整治
10月26日,北京市副市长殷勇在“2019全球财富管理论坛”上表示,北京将继续按照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要求,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和风险处置协调机制,持续做好P2P等重点领域风险整治,规范私募基金等行业秩序,坚决打击财富管理领域违法违规金融活动。此外,殷勇还表示,将持续优化北京营商环境。(来源:新京报)

2.深圳金融监管局:10月起已加大对炒鞋、炒盲盒等排查力度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下发 “金融简报”,提醒相关机构防范“炒鞋热”的击鼓传花式资本游戏。10月初,深圳已加大对辖区炒鞋、炒盲盒、炒扭蛋、炒娃娃机的排查力度,加强风险防控。(来源: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网站)

3.江西省金融监管局颁发省内首张“融资租赁公司经营许可证”
此前,江西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官方微信发布信息显示,“监管职责转隶以来,省金融监管局加强监管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监管机制,规范行业准入标准和流程,支持大型企业集团在江西发起设立融资租赁公司。近日,省金融监管局将首张融资租赁公司经营许可证颁发给省金控融资租赁公司。”(来源:江西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4.贵州:P2P等8类机构涉黑可举报
10月21日,贵州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等八类机构涉黑涉恶行为举报的通知》,八类机构具体包括小额贷款、融资担保、典当、交易场所、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和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来源:贵州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新观点

1.浙江省委书记赵洪祝:民间借贷“宜疏不宜堵”
民间借贷风险是近期民营企业所面临的一个严峻问题,如何加以正确引导?10月21日,浙江省委书记赵洪祝在杭州表示,民间借贷与水一样,要用管理水的方法。他把民间融资比喻为一汪水池,而民间资金就是水。“哪里需要水就流向哪里,禾苗需要它来茁壮成长,着火的地方需要它来救火。目前全国总体信贷规模收缩,正好是民间信贷发挥作用的时候。管理民间借贷要像管理水一样,要靠疏导,不能硬堵,疏导之后会流向需要的方向。例如建水库,把它储起来,建渠道,使水有一个正确的流向,再建一个闸门,把它管起来,暂时不需要的水储存起来。”(来源:中国新闻网)

2.刘勇:金融科技“强监管”迈入常态化 监管科技等新型监管模式将成主流
近日,中关村互联网金融研究院执行院长刘勇发表文章表示,“随着金融科技的不断发展,金融科技的监管将更加严格。在新的技术环境下,金融机构面临的七大金融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风险、声誉风险和系统性风险,会以更具隐蔽性、波动性和挑战性的形式展现。因此,加强金融监管,促进金融脱虚向实是未来金融科技发展的主要方向。监管科技等作为新型监管方式有了更大的发挥空间和发挥余地。监管科技本身属于高科技产业,具有实时追踪、前后端呼应、技术调控等优点,不仅顺应科技和金融的发展趋势,而且落地性强,效果突出。”

 

信用吉林|2019/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