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信用北京5月11日电(记者余蕊、闫鹏)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黄奇帆11日表示,营商环境的国际化、公开化和法制化是当下中国迫切需要的,可在我国自贸区内先行引入国际化标准,最终形成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后向全国铺开。
黄奇帆是在当日举行的“2019中国营商环境研讨会暨城市营商环境指数发布会”作出上述表示的。
黄奇帆介绍,十八大以后,我国对外开放格局呈现五大新特征:一是从过去鼓励出口,转变为既支持出口又鼓励进口;二是从过去强调吸引外资,转变为“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三是开放路线从沿海为主逐步推进到内陆;四是从以工业制造业为主的开放,转向以服务业贸易为主的双向市场开放;五是从商品、资金要素的流量型开放,转化为制度规则性的开放。
“没有营商环境的国际化、公开化和法制化的持续推进,我国就不会产生这五大开放新特征。”黄奇帆表示,中国营商环境的国际化、公开化和法制化,需要更加充分的引入世界贸易组织与自由贸易协定等的国际化标准,可以在自贸区开始试点,最终形成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向全国推广。
黄奇帆认为,营商环境国际化的标准主要体现在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劳动力保障、同等国民待遇、去除补贴和继续扩大开放范围八大方面。
“营商环境国际化、公开化、法制化,是我们建设一切营商软硬件环境的最高标准,也是当下我国最需要、最迫切、最务实的需求,同时也是中国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的要求。”黄奇帆说。
“营商环境的国际接轨最终会推动我国更大程度的开放、更好的融入国际社会,并参与到WTO的改革进程中去;从这个意义上将这件事情做好,对我们来说有百利而无一害。”黄奇帆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