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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社会组织将有统一信用代码
发布时间:2018/07/16  |  浏览量:  |  来源:  |  专栏:国内动态
 

  记者17日从省民政厅获悉,为加强社会组织的信息管理,全省所有社会组织从今年起将实行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每个组织的社会信用代码将成为该组织的唯一识别“身份证”,所有的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将实现全国联网,多部门信息可共享,信用记录可供查询。

   省民政厅表示,我省计划用两年的时间完成现有社会组织的换证工作,预计到2017年底,全省所有社会组织都将有统一的信用代码。而新成立的社会组织在进行登记时,将直接领取到18位的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当于社会组织的数字“身份证”,它是由原来的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书,整合为民政部门核发的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书。

  对于新设立的社会组织,各级民政部门将直接使用“生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软件,采取逐一生成的方式予以赋码,生成18位信用代码,颁发新证书;已登记的社会组织使用“原组织机构代码生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软件,采取逐一生成的方式予以赋码,结合变更、备案、年检、证书到期等工作,逐步有序换发新证。(潘园园)

|2018/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