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河东区文化和旅游局在河东区行政辖区内,以河东区内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为试点,推行信用等级监管与执法频度相结合的执法管理新模式,以敦促经营者自觉守法经营,完善文化市场信用体系。
河东区文化和旅游局建立了网吧经营者信用等级电子台账,初始信用等级各为“5A”级,根据日常检查情况、举报核实情况、法规落实情况等,酌情减少其信用等级。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存在违规经营的;在举报受理中经检查举报反映情况属实的;法规落实不到位,经执法部门多次提示,久不整改落实的等情况,依照相关法规做出警告或是一般性行政处罚,同时,信用等级由“5A”减为“3A”。对文化市场各经营单位,一年内第二次因出现上述各类违法经营行为而接受行政处罚的,在自由裁量权基准范围内,加重处罚力度,同时,信用等级由“3A”降为“A级”。对文化市场各经营单位,一年内第三次因出现上述各类违法经营行为而接受行政处罚的,由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部门依照相关法规严肃处理,同时,信用等级由“A级”降为“0”。
除节假日及受理相关举报、专项行动期间外,对不同信用级别,文化执法机构对其检查的力度、频度原则上有所不同。“5A”级信用等级的经营单位,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3A”级信用等级的经营单位,每月至少检查1次;“A”级信用等级的经营单位,每月至少检查2次以上。“0”信用等级的场所,若没被吊照,仍在经营的,每周至少检查1次以上,且周期内发生违规经营行为,参照上线进行处罚。该信用等级体系每年更新一次,计算周期为每年1月1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