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全面实施“一照一码”登记模式,这比全国统一实施“一照一码”改革提前了1个月,将极大促进投资创业和政府简政放权。
改革后,企业办理登记只要在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经审核后就可以领到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实行"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后,不再发放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是企业主体身份的唯一合法凭证。企业原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办理相关手续的,凭"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即可办理。
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相当于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放一个全国统一的“身份证号”,这是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部分。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共18位,包括五个部分,分别是1位登记管理部门代码、1位机构类别代码、6位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9位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和1位校验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覆盖所有法人和其他组织,一经发放,终身不变。
据悉,自8月3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对新设立企业实行"一照一码"登记制度,颁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此前设立的企业自10月1日起逐步变更登记为"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换领新照不收费。设立过渡期,到2017年底前全部完成已登记企业的证照换发工作。在过渡期内,未换发的证照可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