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运用大数据先进理念、技术和资源,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服务和监管,推进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治理能力,日前,甘肃省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实施方案日前出炉。
依据方案,该省将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汇总整合并及时公开环境治理、食品药品安全、消费安全、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等领域有关市场监管数据、法定检验监测数据、违法失信数据、投诉举报数据和企业依法依规应公开数据,提升政府科学决策和风险预判能力,加强对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管。
方案表明,将构建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信息查询平台,实现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信息共享,有效提高产品质量监管效能。建设食品药品监管稽查执法、日常监管、企业信用等信息系统。完善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热线功能,加强商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制度、机制建设。
加快建设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形成法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和自然人信用信息数据库、“信用甘肃”网,以及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平台和信用信息应用服务平台“二库一网二平台”模式。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家部委要求加快建设行业信用信息系统,与省信用信息平台连接,并通过国家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互联共享。
针对食品药品安全、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失信行为,制定并施行联合惩戒措施,建立跨部门联动响应和失信约束机制。建立各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支持物联网技术在食品、药品、农产品、日用消费品等领域建设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提高食品安全信息溯源覆盖面,与农产品追溯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形成农田到餐桌全链条追溯。建成全省药品生产流通电子监管质量追溯体系。2015年底前完成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建设。2017年底前完成兰州市、天水市肉菜流通追溯和全省中药材流通追溯项目建设。2020年底前实现全省30%以上农产品通过农产品信息溯源系统查询到相关生产信息。2016年底前建立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信息溯源制度。2018年底实现全省商品条码产品信息实时通报、即时共享。
实施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交易规则备案。健全权益保护和争议调处机制。对严重违法失信的市场主体,按照有关规定列入“黑名单”,并将相关信息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国家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张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