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近日召开的2016年桂林市农村金融改革暨金融扶贫工作会上获悉,今年桂林市将加快农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推进“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信用县”等农村信用“四级联创”,力争年底达到“3个20%以上”,不断增强农村经营主体信用意识,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近年来,桂林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加强。通过“政府主导、部门指导、农信社实施、各金融机构参与”运作模式,推动县区政府职能部门与金融机构建立农户信息互通共享长效机制,以及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定期更新渠道。同时,引导和推动农村金融机构在建立和完善农户信用评价体系、农村企业信用体系基础上,完善农户信用评价方式,健全农村金融机构信贷业务及信用风险管理体系。截至2015年底,桂林辖区320个农村金融机构网点(其中农商行278个、村镇银行42个)已全部建立农户信用评价体系;桂林辖区107万农户有70万户已建立农村信用档案,已评定65万信用农户,金融机构向47万已建立信用档案农户发放贷款累计发生额514亿元,信用村镇覆盖面逐年扩大。目前全市共评定信用县1个、信用乡(镇)15个、信用村(屯)268个。
今年桂林市在加快农村信用“四级联创”工作中,力争到年底实现“3个20%以上”,即:临桂区、雁山区、各县信用乡(镇)创建面积20%以上,各乡镇信用村创建面积达20%以上,各村信用户创建面积达20%以上。在此基础上,桂林市还将开展县域农户、农村经济组织、涉农企业等涉农主体信用信息采集和信用评定工作,开展与信用等级挂钩的差异化金融服务,为信用良好的用户、专业合作社等农村经营主体提供更优惠的金融和交易服务,促进农村整体信用环境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