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县民政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县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要求,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打造阳光民政,取得较好效果。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民政局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抓,相关科室结合职能具体抓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专门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安排,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打造阳光民政。为确保民政政策公平公正公开,以打造阳光民政为抓手,以民政服务对象的需求为导向,以完善服务回访等相关制度和服务评价体系为保障,不断优化民政服务措施,效果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