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警示消费者,切实保证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我局现对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2018年第19期)进行公示。
近期,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食用农产品7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7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食用农产品7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吉林市丰满区兴隆综合市场马艳丽牛肉摊床销售的牛腩肉,克伦特罗检出值为7.0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二)青岛润泰事业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销售的菠菜,氧乐果检出值为0.89mg/k,标准规定为≤0.02mg/kg。检验机构为广电计量检测(沈阳)有限公司。
(三)吉林省地利生鲜农产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吉林市零陆店销售的番茄,氧乐果检出值为0.13mg/k,标准规定为≤0.02mg/kg。检验机构为辽宁中北方正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四)吉林省地利生鲜农产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吉林市零陆店销售的菠菜,氧乐果检出值为0.08mg/k,标准规定为≤0.02mg/kg。检验机构为辽宁中北方正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五)吉林省地利生鲜农产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吉林市零陆店销售的菠菜,氧乐果检出值为0.10mg/k,标准规定为≤0.02mg/kg。检验机构为辽宁中北方正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六)吉林省地利生鲜农产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吉林市零陆店销售的结球甘蓝,毒死蜱检出值为1.13mg/kg,标准规定为≤1mg/kg。检验机构为辽宁中北方正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七)吉林市欧亚北山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结球甘蓝,毒死蜱检出值为1.21mg/kg,标准规定为≤1mg/kg。检验机构为辽宁中北方正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告知经营单位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1、克伦特罗
克伦特罗(Clenbuterol),中国人常称之为“瘦肉精”。它并不是激素,而是一种beta-2兴奋剂,具有降低蛋白质代谢和促进骨骼肌生长的作用。大剂量用在饲料中可以促进猪的增长,减少脂肪含量,提高瘦肉率,但食用含有瘦肉精的猪肉对人体有害。“瘦肉精”在我国已经禁用,据了解它的效率非常显著,一吨饲料中加入不到二十克,就可以让最后长肉阶段的猪增加24%的瘦肉,减少34%的脂肪。
可能存在的原因:在饲养畜禽过程中,为提高肉色,降低脂肪层,提高瘦肉量,在饲料中拌有克伦克罗类药物,增加畜禽的瘦肉度。然而,由于在饲养过程中无限度的添加、使用时间长、代谢慢,在猪体内的残留量都很大。这个残留量通过食物进入人体,就使人体渐渐地中毒,积蓄中毒。如果一次摄入量过大,就会产生异常生理反应的中毒现象,因此而被禁用。
2、养乐果
原因分析:农药养乐果属高效杀虫剂,是较理想的根、茎内吸传导性杀螨、杀虫剂,具有高毒性。种植者为了杀除或预防农作物生长过程中产生的害虫而没有按照国家标准的规定添加。
危害:如果过量使用会对人身体造成伤害。
3、毒死蜱
毒死蜱具有触杀、胃毒、熏蒸作用,一些菜农在生产中经常采用叶面喷洒毒死蜱和灌根方式进行害虫防治。毒死蜱虽然为中等毒性的有机磷杀虫剂,但即使按照正确的方法和剂量使用,仍存在农残超标的风险。
危害:超过人体最大耐受量会对身体造成伤害。
原因分析:可能是个别种植户在种植过程中随意使用含氧乐果、毒死蜱的药物,导致其在蔬菜中含量超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