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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全力打造诚信大安
发布时间:2018/11/29  |  浏览量:  |  来源:  |  专栏:省内动态
 

  大安市人民政府市长赵彦峰

  “人无信不立,政无信不兴”。诚信是政府信用的关键核心、社会道德的根本规范、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更是增强城市竞争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实现现代化改革发展的必然要求。作为白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试点城市,大安市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各级重要领导关于信用建设的讲话和会议精神,主动发力、积极作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通过四个“坚持”,不断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一、坚持组织领导和制度配套双促进

  为健全和完善社会信用建设领导体系,成立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35个部门(单位)为成员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了各部门(单位)的职责任务,层层传导压力。同时,按照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制度,结合大安实际,统筹协调各部门制定出台《大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8年大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任务推进计划》等文件,绘出了“时间表”和“路线图”。建立了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出台了一系列信用体系建设规范性文件和配套文件,为聚焦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坚持数据整合和信息共享双融合

  为扩大信用信息归集范围,根据各部门(单位)权责清单完善了信用信息共享目录,建立了常态化的信用信息归集机制,整合信用数据,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为信用信息数据应用打下坚实基础。同时,加快推进信用门户网站及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数据库建设,努力实现各相关部门(单位)数据与信用平台数据库对接。不断更新“双公示”信用信息数据,并向国家、省和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信息,实现对接共享。

  三、坚持意识宣传和氛围培育双提升

  为弘扬诚信文化,加深群众对于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了解,大安市开展各类诚信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扩大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影响力。通过“信用大安”微信公众平台和大安电视台等各类媒介开展信用宣传报导。同时,组织各相关部门(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诚信企业和典型示范人物评定活动,发挥诚信带动作用;深入商业活动中心、社区、学校开展诚信教育,让诚信观念深入群众,厚植诚信沃土、筑牢诚信基础。

  四、坚持奖惩监管和信用服务双推动

  按照国家出台的关于工商失信企业协同监管、A级纳税人评定、农民工欠薪等各领域联合奖惩备忘录,推动信用相关制度嵌入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等具体工作流程,将跨部门(单位)信用信息作为行业审批和日常监管的参考依据,限制和纠正各类主体行为,并在省级信用信息平台公开奖惩案例,作为行政监管和服务的重点参考。同时,发挥第三方服务平台和协会作用,挖掘信用信息的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注重信用服务市场,创造更多的信用应用需求和场景,要求各部门(单位)在政务采购、招投标等多个领域应用各级平台的信用记录和第三方信用报告。将各类信用信息向金融机构开放,促进中小企业融资,使信用服务于实体经济能够真正落实。

  总之,信用体系建设是全社会共同参与、协同努力、共同推进的一项工作任务。大安市将以信用数据归集和共享为基础、以信用产品应用为导向,以信用服务为关键,全力打造“诚信大安”。

|2018/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