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着重在婚姻登记诚信建设方面下功夫,推动民政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新成效。
县婚姻登记处在办理婚姻登记时要求当事人认真阅读个人诚信声明,并签字按指纹,承诺所填写的各项申明内容完全属实。今年民政部与发改委等31个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就婚姻登记领域严重失信当事人开展联合惩戒。根据《备忘录》相关规定,婚姻登记处若发现婚姻申请人有失信行为时,将立即中止办理相关业务,并整理形成婚姻登记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与相关档案资料一起直接报送至省民政厅,录入省信用信息公共平台,进行信用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