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推进《吉林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吉环发【2017】33号)的实施,解决存在问题,提高工作质量,进一步落实好全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8月15日至8月17日,辽源市组织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专题指导培训。全市共300余家企业负责人参加了培训。
本次培训会旨在帮助企业全面掌握、深入理解《吉林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内容,促进企业依照《办法》自我约束,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快建立企业环境保护“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加快全市环境质量的改善。
培训会上,吉林省环保厅法规处处长郑家军结合有关法律法规对涉企信用评价内容进行了深刻解读,明确了企业的权利、义务、责任,并对维护企业自身利益的途径和办法进行了讲解。使参会人员对《办法》和如何提高企业守法经营意识、更好的维护自身利益有了深入、系统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