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白城市人民政府印发了《白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总体设计和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着力推进诚信建设规范化、长效化。
白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实现“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为目标,以政务诚信为引领,以商务诚信为重点,以社会诚信为基础,以司法公信为保障,按照“党委主导、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广泛参与”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格局,全面推进各领域信用建设,为本市经济社会稳定协调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方案》提出十一项重点工作:组织领导体系建设、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建设、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政务诚信建设、商务诚信建设、社会诚信建设、司法公信建设、建立信用联合奖惩机制、推动信用服务市场有序健康发展、开展信用宣传教育活动、加强信用信息安全管理、建立评价考核监督机制。
2018年,将构建与白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基础框架与运行机制。初步建立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体系;市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系统基本建成;重点领域征信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在主要领域有效发挥作用,部门和行业间联合奖惩机制逐步形成;信用服务业初具市场;诚信文化日益普及,全社会诚信水平有大幅度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