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信用动态  >  省内动态
吉林省地方标准会议顺利召开
发布时间:2018/07/16  |  浏览量:  |  来源:  |  专栏:省内动态
 

  20151022日,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召开了《吉林省企业信用信息征集规范》送审稿审查会。来自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吉林大学、吉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会等单位的专家出席会议,并组成标准审查委员会。标准起草工作组由吉林省信用信息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组成,吉林省信用信息服务中心弓龙植、王宏、林红、张利、陈勇、修海燕、魏冉婷为吉林省地方标准《吉林省企业信用信息征集规范》主要起草人。

  会上,标准起草工作组汇报了标准制定情况。审查委员会听取并审阅了标准起草组提交的《吉林省企业信用信息征集规范》送审稿的标准文本、编制说明、征求意见汇总表及验证报告等文件资料。标准起草工作组同专家对《吉林省企业信用信息征集规范》(送审稿)文本进行了逐章逐条地审查,并提出了修改意见。经充分讨论,审查委员会一致认为:

  一、标准起草工作组提供的会议审查的文件资料齐全完整、内容翔实、数据准确,符合送审要求。

  二、标准起草过程符合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的要求。

  三、标准(送审稿)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的有关规定。

  四、标准(送审稿)的文本格式符合GB/T 1.1的有关规定。

  五、此标准有助于实现不同部门、不同地区之间的信用信息共享,提高信用信息采集的全面性、快速性和准确性,形成完整有效的信用主体信用记录。实施后可加大各类信用信息的入库量,规范企业信用信息管理,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六、审查委员会一致同意,把标准名称改为《企业信用信息征集规范》。

  七、请标准起草工作组根据审查会议提出的修改意见,对送审稿作进—步修改和完善,尽快形成报批稿,报省质监局批准发布。

  吉林省信用信息服务中心认真听取标准审查委员会意见,并准备及时修改然后报送给省质监局进行标准发布。此次会议的召开,预示着吉林省信用信息服务中心与各审查委员会单位在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方面工作的进一步提升,提高了信用信息采集的全面性、快速性和准确性,为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工作奠定了更好的基础。

 

                                                责任编辑:苗亚竹

|2018/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