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吉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加快推进我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2016年4月12日,省金融办信用体系建设处处长弓龙植、调研员孟凡生、信用信息服务中心林红及中心其他工作人员,赴省民政厅就民政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专题调研。
省民政厅副巡视员刘毓东、办公室主任张弛、法规处副处长王绍华、社管局副局长朱伟东、审批办主任马城屹、信息中心主任刘玉峰、救助局局长刘丽媛参加调研会议。
弓龙植处长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内容、发展历程做简要介绍。他表示各地区积极探索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促进本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信用信息整合应用,社会对信用服务产品的需求日益上升,信用服务市场规模也不断扩大。
省民政厅副巡视员刘毓东表示,民政厅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按照《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记录和信用颁告的实施意见》要求,先后制定了《吉林省民政厅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工作方案》和《吉林省在社会救助工作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方案》,推动信用信息在日常工作中的使用。并着重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各级社会组织诚信建设;二是建立低收入家庭信息核对系统;三是提升婚姻登记工作管理水平;四是推行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类信息“双公示”。
双方针对进一步优化“双公示”方法、建立部门信用信息共享机制,进行深入探讨。
最后,双方针对民政厅与省信用信息数据交换平台推进信用信息数据交换和共享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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