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东北四省(区)积极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高度重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各项具体情况,并努力与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标准相匹配。
为了更好的筹备东北四省(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的召开,使整个联席会议的内容更加丰富,2015年9月22日,商议东北四省(区)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预备会在黑龙江省召开。
会议由黑龙江省社会信用办公室副主任史春光主持,出席会议的有:辽宁省发改委信用处处长何万杰、吉林省金融办信用处处长弓龙植、辽宁省信用中心主任桂力滨等。
会议就东北四省(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会议有关事项进行商议,经研究讨论,确定如下事项:
一、会议时间、规模、参加人员。拟定于12月上旬召开会议,会期1天。本着适度控制规模的原则,会议规模在30人左右,每个省6-7人参会,包括各省牵头单位主管领导1名(副厅级),业务处室主要负责人1名,信用信息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1名,工作人员3名。会议拟邀请国家发改委财金司有关负责同志参会。
二、主要议题。会议认为,四省(区)应联合出台一个信用体系建设基础性标准,为国家以及其他省提供引领和借鉴。会议提出,联合制定东北四省区政务信用信息目录(通用版),并在四省区工作会议上共同发布,自2016年起实施。
三、会议程序。一是各省交流工作进展情况;二是联合发布东北四省区政务信用信息目录(通用版);三是请国家主管部门领导讲话。
责任编辑:苗亚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