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0日,第七届东北四省(区)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在哈尔滨市召开,共同探讨东北四省(区)信用体系建设。国家发改委财金司以及东北四省(区)的相关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
今年以来,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深化,并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四省区合作推进此项工作也迎来了难得的历史性机遇。会上,吉林省金融办薛昭胜副主任就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情况和下步工作安排进行了汇报。其他省份分别结合本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汇报,并相互交流,深入讨论下步信用建设工作重点内容。
当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国家发改委等部门也大力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四省(区)相互学习,共同协作,全面加快区域信用体系建设。国家发改委财金司信用处李慧处长出席本届会议,对东北四省区信用联席会议机制以及所开展的各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东北四省(区)信用工作提出四个提升:一是提升法规建设,加强信用建设方面的顶层设计。二是提升基础制度,加快信用信息相关标准,规范制度建设。三是提升信用产品的应用,尤其在招投标以及行政审批当中的应用。四是提升基础设施,主要是完善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扩大覆盖面和服务功能,完善信用官方网站。
会上,东北四省(区)联合签署了信用信息征集备忘录,自2016年1月1日起,四省(区)主管部门将在企业信用信息征集中使用统一目录,从而达到信用信息互联、互换、互信、互用。东北四省区建立的信用联合机制,无疑是具有深远影响的工作推进机制,是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的最佳信用服务规范。
责任编辑:苗亚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