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发改委《2018年吉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计划》(吉发改信用〔2018〕239号)要求,我县制定《通化县2018年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对全县包括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在内的63个部门进行意见征求;各单位积极反馈意见,反馈率达100%;对各相关部门所提出反馈意见进行梳理,并印发《通化县2018年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通化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下发至各成员单位。各相关单位按照文件要求积极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