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吉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吉林省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加快我省诚信体系建设,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相关要求,2016年4月8日,吉林省金融办信用体系建设处处长弓龙植、调研员孟凡生、信用信息服务中心征集部魏冉婷等赴省住建厅就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行调研。
省住建厅参加调研会议的有:行发处调研员张久慧、设计处处长付海彬、建管处副处长刘强、安全处副处长巩兆义、招投标处副处长林志刚、信息办副主任张军闯、造价站副站长刘杰、房产处主任科员刘兴岩、行业发展处副主任科员周晶。
会上,弓龙植处长对近期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成果和接下来的发展规划进行了介绍,并表示此次调研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讨论,一是信用信息数据交换内容及方式,二是双公示工作开展情况,三是住建行业信用等级评价情况。
省住建厅就住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背景进行介绍。省住建厅先后出台了《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吉林省勘察设计单位信用评级管理办法(试行)》、《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还出台了《吉林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造价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办法(试行)》来促进住建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在建筑行业、房产行业等相关领域监管工作起到了突出作用。
之后,相关负责人针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具体工作进行讨论。双方就如何推进行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
最后,双方达成信用信息数据交换的初步愿望,具体交换的项目指标、信用等级评价、交换时间等需进一步商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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