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诚信辽源”建设,切实改善辽源市营商环境,助推“只跑一次”改革,按照“辽源市项目建设暨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对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辽源市开展失信企业专项治理工作。辽源市联席办(设在市发改委)通过开展全面核实失信企业情况、督促限期整改、上报备案等重点工作,对全市失信企业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履行时限、解决方式,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签订结案承诺书,建立治理整改情况通报制度。并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失信企业采取约谈所在辖区主要负责人、审慎发放贷款、限制融资、限制投资项目审批、限制获得各级政府性补贴补助资金、限制参加各类评先评优活动,限制失信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有关行为等惩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