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政务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宣传解读;指导全局干部加强《条例》的学习,全面掌握法规要求,不断提高应急管理执法人员依法履职能力,提高惠企便民的服务水平。日前,吉林市应急管理局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集体学习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陈锡红主持会议,并对两个《条例》全文解读。
陈锡红指出,营商环境事关社会经济发展大局,是衡量一个地方软实力的重要指标,优化营商环境是系统工程,也是基础性工程,更是地方经济发展的先导工程,作为应急管理部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责无旁贷。
针对如何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做好优化营商环境,陈锡红强调,一要提高思想认识,要看到优化营商环境是大势所趋,也是作为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的政治责任,必须统一思想认识;二要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各处室、各单位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职责和任务,纳入责任考核,严格奖惩;三要深入排查整改,全面对照检查我们工作的差距和不足,加快整改进度,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四要完善制度,形成良好的工作机制,协调行业部门、县(市)区的力量,努力形成合力。
培训过程中,参训同志就如何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进行了座谈讨论,通过培训,全局干部进一步加深了对《条例》的理解,增强了做好应急管理工作构建良好营商环境行动自觉,收到了良好的学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