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龙潭区司法局紧紧围绕平安建设各项目标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强化内部管理,建立了“日报告,月通报”常态工作机制,稳步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高质高效落地落实,切实提高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梳理工作要点,建立目标完成清单。按照区委区政府重点任务清单和司法行政系统工作要点,各分管领导及各科室逐项分解任务,制定工作方案、建立明细台账,确保人人有责任、天天有进度、事事见实效。办公室专人负责,持续跟踪问效,有效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达到了增压力、明责任、促工作的目的。
计划方案详实、每日推进每月通报。局班子成员带头,全体工作人员实行“日报告”制;每周重点围绕事务性工作完成情况、材料报送情况、信息撰写情况和签到情况进行“月通报”,整理汇总情况报局领导阅示后,将结果发布在司法行政系统工作群进行通报,并进行存档,确保了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严格落实责任,高效履职尽责。机关工作例会上,各分管领导结合当前任务要求和工作安排,查摆存在问题,部署本周任务。每月月初,结合上月工作情况进行“月通报”打分排名,对排名靠后的科室及工作,要求相关负责人剖析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对连续3次排名靠后的科室及工作,局分管领导约谈相关责任人,造成严重后果的从严追责问责。龙潭区司法局始终坚持以“时间倒排、任务倒逼、责任倒追”的方式,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工作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落实。
通过严格落实“日报告、月通报”机制,不断强化了工作执行力,进一步提高了监管水平,有效促进了机关作风建设,勤政为民、努力工作的氛围日益浓厚,法治宣传有声有色,公共法律服务便民,特殊人群监管严格到位,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满意度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