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5日,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双公示”工作安排部署,进一步做好吉林省“双公示”归集、报送工作,省信用信息服务中心和长春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信用处召开“双公示”数据报送工作线上调度会,对我省“双公示”信息报送工作进行了进一步的协调和安排。
会上,省信用信息服务中心传达了国家发改委及我省关于“双公示”信息报送工作的相关要求,通报了我省各市(州)“双公示”信息报送现阶段的情况,对我省个别市州“双公示”信息迟报率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对全省“双公示”上报、信用信息数据归集等重点工作进行了解读和安排。
长春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信用处,按照会议要求就长春市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报送、公示工作的重视程度,切实履行“双公示”信息报送主体责任,对于双公示信息要做到“产生即报送”,形成信息报送常态化,确保公示信息及时、准确、有效,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的发生。加快推进信用承诺,联合奖惩等信息的系统报送工作,及时做好信用修复数据的同步处理,保障失信企业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公共信用数据的全面归集工作,为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夯实基础,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努力把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