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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着力构建信用监管体系营造公平市场环境
发布时间:2021/01/28  |  浏览量:  |  来源:新华信用  |  专栏:省内动态
 

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按照住建部、吉林省住建厅关于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工作要求,重点做好建设领域信用评价工作,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同时,认真落实长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企业、行业信用监管作用,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着力构建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监管体系。市建委主要负责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勘察设计企业、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企业、招标代理机构、检测机构等企业的信用评价以及上述企业市场经营活动监督管理工作,辖内涉及市场主体2503户、从业人员30万人次,其中建筑业企业1675户,勘察设计业(审图机构)310户,招标代理机构221户,造价咨询企业119户,监理企业99户,检测机构66户。截至2020年11月份共评出优秀建筑业、勘察设计业、监理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检测机构等企业483户。

强力推行两场联动管理,初步建立信用评价体系机制。市建委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要求,转发市政府《关于长春市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办法》《长春市自然人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办法》,印发《长春市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层层压实部门责任,明确委内各处室工作任务,建立了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两场联动”、日常考评和重点监督相结合的信用评价框架。市建委先后制定《长春市建委关于加强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动态管理工作方案》《长春市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长春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信用评价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细化服务企业信用评价标准、时限、措施等,完善了信用评价的具体操作流程;在造价咨询企业中试行信息化联网考评,开发造价咨询企业监管平台,实时、同步对造价咨询企业进行动态信用评价。

强化奖优罚劣措施,加大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和信用惩戒。长春市建委先后制定《关于扶持长春市建筑业企业发展若干措施》《长春市落实优质优先、信用优先工作操作规则》,对信用评价优秀的建筑业企业,在招投标31个项目中予以加分奖励。建立“黑名单”制度,对严重违法企业纳入黑名单并与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联合惩戒。通过分级分类监管,提升企业诚信意识,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突出信用评价事中事后动态监管。市建委结合“标准化示范工地评选”“建筑市场专项整顿”等行动,对全市重点项目,如地铁、快速路等市政项目及大型房地产开发项目先后两次组织开展全市建筑市场综合检查,每年5-10月份施工季,对发生过工人死亡事故的施工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加大对23个外埠建筑业企业承建项目违法转包挂靠行为的查处力度。本着查实情、摸实底、找问题、动真招的态度,共检查净月、经开、莲花山、长春新区四个开发区及南关、宽城、绿园、二道区四个老城区。对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实行动态监管,降低信用等级或取消优惠扶持政策,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升工程质量安全保驾护航。

长春市建委积极扶持信用良好、专业技术能力强的企业转型发展,对企业资质升级、增项给予激励政策,鼓励总承包企业做大做强。自2018年以来,长春市有51户企业被吉林省住建厅列为重点扶持企业,占全省重点扶持企业的75%。专业承包企业向专、精、新、特方向发展,长春市建筑业产业结构逐步优化。


新华信用|2021/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