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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字为先 桦甸市四项措施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发布时间:2021/02/24  |  浏览量:  |  来源:信用桦甸  |  专栏:省内动态
 

一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桦甸市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并列入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要点,按照吉林省市相关要求,坚持全面安排部署各项工作,对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分工进行细化,将任务分解到各牵头部门,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实现与省、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健全服务体系,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现“5证合一”全覆盖,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办理时间有效缩减至2个工作日内办结,提升服务型政府建设。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为依法行政提供保障。出台《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实现市、县、村(社区)三级法律顾问全覆盖。制发《法律顾问考核评价办法》,建立法律顾问服务情况月通报制度,引入第三方评价制度。2020年,政府法律顾问共参与信访事项21件,涉法事务审查205件,政府常务会议提案审查105件,出具法律意见书2件。

二是完善依法行政机制,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坚持职权法定,对政府部门权责、982项政务服务事项、77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100个“最多只跑一次”高频事项清单进行调整。整合服务事项,全市1239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对外办公,10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只跑一次,全力开展“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制发《桦甸市“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工作方案》,在市民服务中心设置10个“无差别全科受理窗口”、2个统一出件取证窗口,集成28个部门的审批业务,采取“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运行。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全市23家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事项清单、执法主体及检查计划全部在“双随机一公开”网站予以公开,切实保障公正、规范执法。完善政府常务会议题上会流程,对议题酝酿、提交程序、材料准备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对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流程进行研究制定,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长效机制,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三是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营造和谐稳定法治环境。大力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以市委政法委综治中心“一个系统、两个平台”建设为契机,整合综治和司法行政资源,实现基层司法所与基层综治中心合署办公,工作场所设置人民调解室、群众服务接待大厅等,打造“综治司法一体化”工作新模式。制发《桦甸市关于加快推进“百姓说事点”创新升级的实施意见》,从综合能力、专业知识、调解能力等方面对百姓说事点信息员进行考察,积极推进“百姓说事点”提档升级。搭建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功能为一体的“一站式”纠纷解决综合平台,建立桦甸市付哦远调解联动工作室、法官律师调解室、红石林区基层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扩展纠纷调解范围。制定矛盾纠纷排查机制,组织各级机构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对排查出的苗头隐患及时梳理,建立台账,加强矛盾纠纷预测预警,加强舆情分析和风险研判,做到隐患苗头及时上报,实现矛盾纠纷化解超前化、长效化,将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每年拨付45万用于调解工作,保障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有效开展。桦甸市现有人民调解委员会206个,人民调解员805名,全市各村(居)调委会175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13个。“百姓说事点”升级为个人调解室4个,2018年以来,已累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000余件。

四是强化法治学习教育,营造法治宣传良好氛围。将宪法学习纳入党委政府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宪法精神内涵,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实施,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2018年以来,全市开展大型法治宣传活动45次,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份,解答群众咨询1500余人次,“桦甸发布”微信公众号推送文章314次。2019年至今,桦甸市委、市政府学习法律法规21次,专题学习《宪法》知识5次,组织全市党员干部法律知识考试2次。


信用桦甸|2021/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