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吉林省白山市长白县公安局深入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和应用管理等工作,严格做好“双公示”信息常态化报送录入、加强信用信息查询应用等工作。
通过完善落实“双公示”制度,做好“双公示”信息常态化报送录入等工作,确保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示。对于公开公示的相关内容,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宣传,确保群众能够准确了解到出入境最新政策。同时还将进一步加强信用信息查询应用。在办理治安、出入境交警等业务时,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相关企业和个人 “吉林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信用信息中查询相关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并依据查询结果对企业和个人做出是否备案的决定。
今后,长白县公安局全面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创新警务公开方式,拓宽警务公开范围,主动将涉及民生的各项便民利民措施,以及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普遍关注的各项执法信息向社会公开,切实提高公安工作透明度,切实兑现各项公开承诺,树立公安机关诚信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