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公安局充分发挥公安职能作用,把推进诚信建设与公安工作紧密结合,扎实推进公安机关信用体系建设,现将主要做法整理如下:
一、扎实开展“双公示”工作
严格做好“双公示”信息常态化报送录入等工作,确保行政许可、涉企行政处罚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至省信用信息数据交换平台内上网公示。市局成立领导小组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步骤、要求,各单位确定 “双公示”工作负责人及联络员,按要求及时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录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二、严惩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公安局积极开展“治安百日会战”、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等专项行动,保持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高压态势,对涉及粮、油、肉、食品、药品等涉及民生的物品,开展执法检查和依法处理。我局今年共办理食药环类案件近20件,有效的打击和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维护我市正常市场经营秩序。
三、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为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公安局年初制定的“双随机、一公开”年度计划,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的事项共计13项,其中部门内任务9项,跨部门任务4项。双随机任务已对检查事项全覆盖,部门内双随机任务全部完成;跨部门双随机任务共计4项,已完成3项,完成率为75%。及时公示抽查及处理结果。抽查工作情况,按要求录入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基础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惩处,并按照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我局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市里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我局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全面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政策精神,完善信用制度体系建设,强化公共信用信息应用,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弘扬诚信文化,扎实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