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精神,进一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我院积极开展信用宣传周活动。
一、 活动目标
加强法制建设宣传,让更多的人认识到信用体系的重要性,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地点
公主岭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三、宣传内容
(一)失信惩戒的对象
我院按照国家下发的51个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清单,将符合要求的被执行人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对象为公主岭市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惩戒对象为失信被执行人本人;失信被执行人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惩戒对象为法人、其他组织本身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及实际控制人。
(二)失信惩戒内容
1.协助查询政府采购项目信息;依法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作为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申请补贴性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支持。
3.在实施投资、税收、进出口等优惠性政策时,查询相关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其享受该政策时审慎性参考。
4.将失信被执行人和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提高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并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5.失信被执行人为个人的,限制登记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
6.协助限制招录(聘)失信被执行人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对于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领导成员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加文明单位评选,已经取得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予以撤销。各类失信被执行人均不得参加道德模范等评选,已获得道德模范等荣誉称号的予以撤销。
8.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的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9.协助核查反馈失信被执行人身份、护照信息及车辆财产信息;协助查找下落不明的失信被执行人;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出境;协助查询、扣押失信被执行人名下的车辆。
10.协助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客运、货运车辆等登记信息。
11.协助查询失信被执行人的律师身份信息、律师事务所登记信息;对失信被执行人为律师、律师事务所的,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参加评先、评优。
12.协助查询失信被执行人的婚姻登记信息;失信被执行人不能发起成立社会组织(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失信被执行人不能担任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领导机构组成人员。
13.协助对失信被执行人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立案侦查、起诉等。
我院会积极开展信用宣传活动,继续强化工作落实情况,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提高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力度,促进信用公主岭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