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城区法院认真落实失信被执行人相关制度要求,严惩失信行为,捍卫法律权威。
申请执行人衣某与被执行人朱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一案,因朱某不主动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法律义务,衣某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过查询未发现朱某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法官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和《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将朱某纳入限制高消费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向其进行了送达。起初,朱某在收到法律文书时依旧没有醒悟,在电话询问办案法官后才知晓这种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到子女入学,顿时焦急不安,担心孩子日后上学和当兵入伍受到不利影响。几天后,朱某来到法院找到法官,主动要求履行赔偿给付义务,并现场将二十万余元赔偿款一次性转给申请执行人,该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在此法官善意提醒那些有偿还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们,个人不良征信记录对自己和孩子的生活都有影响,不要因小失大,等到耽误子女升学就业时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