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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召开2020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复核评定会
发布时间:2021/04/08  |  浏览量:  |  来源:长春市人民政府网  |  专栏:省内动态
 

近日,市人社局召开2020年度长春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复核评定会。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向领导小组汇报2020年度长春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此次评价结果通过用人单位主动申报、“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及日常投诉举报立案查处等方式筛选,按照《长春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分类服务管理实施意见》(长人社规〔2021〕1号)评价标准确定,纳入诚信等级评定的用人单位共有300家,其中:将符合A级标准的132家“A级守法诚信单位”纳入“AAA级”信用监管、将符合B级标准的165家用人单位评为“B级基本诚信单位”、将符合C级标准的3家“C级违法失信单位”纳入“CC级”信用监管。领导小组各成员结合各自业务领域实际,对以上初评结果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复核评定,最终一致通过。

最后,会议就如何做好2021年度诚信等级评价工作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用人单位的知晓率和参与度。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找准工作路径,广泛宣传《长春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分类服务管理实施意见》(长人社规〔2021〕1号)(简称“实施意见”),提高参与信用评比用人单位的数量。

二是要坚持依规管理,提升信用评比效能。严格按照“实施意见”的评价方式和等级标准,对用人单位实行分类服务管理,对于被评为“AAA级守法诚信单位”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即自评选结果公布之日起,三年内免予书面审查,除投诉、举报,或者特殊专项检查外,免于一般情况下的检查。

三是要坚持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再接再厉,支持配合好此项工作,充分发挥好领导小组议事功能,群策群力,形成成员单位的整体合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打造我市优质营商环境助力。


长春市人民政府网|2021/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