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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城区:信用惩戒显威力,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发布时间:2021/05/13  |  浏览量:  |  来源:宽城区法院  |  专栏:省内动态
 

春寒料峭,2021年4月的一天,一直躲避执行拒不现身的被执行人王某突然来到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要求见办案法官。被执行人未经传唤主动到法院找法官,这种事情可不多见,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申请执行人孟某与被执行人王某、逄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宽城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王某给付原告孟某30万元本金及利息,被告逄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给付责任。判决生效后,因王某、逄某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孟某于2020年2月23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办案法官经过查询发现被执行人王某、逄某名下并无可供执行财产,王某、逄某也始终躲避执行不接电话不露面。宽城法院遂对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并将两名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二人进行信用惩戒。

原来,被执行人王某主动来到法院是请求法院尽快解除对其采取的信用惩戒措施。法官抓住机会对王某进行思想教育,义正言辞地说明了惩戒措施的适用依据及当前不能解除的原因,指出尽快还款才是取消强制措施的唯一有效途径。在法官的批评教育下,被执行人王某这才道出实情,原来王某参加事业编制考试,笔试及面试都取得第一名,现因上述执行案件被限高并列为失信人员,影响其被事业单位录用,因此急着来到法院要求解除相关强制措施。了解事情原委后,法官耐心为王某分析了利弊关系,指出工作是人生大事,因为欠钱不还影响了录用实属因小失大,当务之急是尽快还款,法院会配合尽早消除信用惩戒影响。听了法官情理并融的劝解,王某终于同意偿还欠款。

5月8日,双方当事人来到法院,在法官的见证下,被执行人王某当场将全部执行款项交给申请执行人孟某,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在此,法官奉劝那些有给付能力而未及时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及相关当事人,不要存在侥幸心理,企图通过各种手段规避逃避执行,最后终会害人害己。大道昭昭,正义不泯,法律权威不容蔑视,人民法院将综合运用查人、找物、信用惩戒等多种方式,全面提升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到位率,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宽城区法院|2021/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