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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人社局 开展诚信考试专项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发布时间:2021/05/31  |  浏览量:  |  来源:信用四平  |  专栏:省内动态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视察四平的重要指示精神,巩固和维护四平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果,进一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四平市的诚信水平,按照《中央文明委关于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文明委〔2020〕6号)和《四平市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四文明委发〔2020〕11号)文件要求,市人社局党组针对人事考试中作弊等诚信缺失的问题,开展持续性专项治理,坚持人社、纪检、工信、公安等部门联动,密切配合,严格落实上级考试工作各项法规和制度,严厉打击各类考试舞弊行为,通过持续攻坚,露头就打,现场执法查处等措施,基本杜绝了考试作弊现象,在实际工作中持续推进人事考试工作诚信化建设,提高人事考试诚信水平,为考生营造了公正公平的人事考试环境,打造四平人事考试“阳光考试、平安考试”的品牌形象。

一、依法开展了专项治理。局党组要求驻局纪检组全程介入人事考试工作,坚持一线监督、现场监督,抓住“组考人”“监考人”这个重点,切实保障人事考试的法规、政策在组织考试中得到全面落实。一是打击在考试中有夹带、传递、抄袭、换卷,以及由他人代考、代他人参加考试等舞弊行为;坚决取消对伪造、涂改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或者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得的考试资格;坚持打击考试组织过程中指使、纵容作弊,或者在考试过程中参与作弊的行为;二是依托市场局、公安局和综合执法部门,坚决打击利用无线电等通讯工具手段作弊行为;依法对考试培训市场进行监管,清理整顿了涉考培训机构和助考中介;查处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对虚假宣传、欺骗考生举办“成功协议班”“包过班”等非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净化了涉考网络环境和考点周边环境,对无线电器材市场进行监管,开展打击非法经营、销售、涉嫌使用作弊器材专项行动。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考前教育提醒。每一次考试,组考单位都要制定考试工作方案报分管领导审定,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考试工作中的组织领导;对组考人员,坚持考前业务培训和纪检部门的考风考纪教育相结合。考试期间,局主要领导协调市政府统一调度市公安、工信、教育、综合执法、保密等部门参与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确保考试期间考场内外治安管理、无线电监测、试卷保密、监考选拔等工作和组考程序,依法依规落实到位。对参考考生,考前采用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多媒体、多渠道广泛开展诚信宣传;通过微信群向考生推送“温情提示、考生须知、刑法修正案第九条、高检司法解释”等作弊处理规定,并在考点入口处制作相关警示牌对考生进行考前提醒;利用考点广播宣传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考场规则;利用考场内黑板书写“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倡导考生诚信参考,多角度、多层次、多渠道加大考风考纪宣传教育。

三、对违纪行为坚持查处一人,警示教育一片。针对考试中出现的违纪行为,局党组争取纪检部门的支持,给组考人员授权,坚持发现一起,现场查处、就地查处、公开查处,当场填写处罚单,接受考场其他考生监督,本人现场签字确认后,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2021年,四平市人事考试期间,考生某某,在考场撕毁题本被发现,组考人员将考生违纪行为如实记录后,按照人社部30号令第六条第四款规定,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2021年四平市人事考试结束后,上级部门阅卷发现四平考区白某某、舒某某2名考生试卷雷同,通过调阅留存的现场录像发现考生确有违纪行为,按照人社部30号令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并分别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并将该考场2名监考人员录入不得从事考试监考工作名录;2021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四平考区),发现1名考生违规使用手机,组考人员将该考生违纪行为如实记录,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按照人社部31号令第七条第五款的规定,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信用四平|2021/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