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厅字〔2019〕34号)、《吉林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全省消防安全领域严重失信单位和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吉消〔2021〕74号),加快推进白城市消防信用体系建设,倡导诚实守信,惩戒失信行为,推动社会单位和个人切实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结合白城市实际,白城市消防救援支队制定了《白城市消防安全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试行)》。
办法的出台将起到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作用,通过部门联动、社会协同,推动市场主体诚信守法,建立健全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消防监管机制,不断提升消防监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全社会诚信体系和安全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