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对于提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制化、规范化水平,推动“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近日,按照四平市关于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部署,我县全面启动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一是明确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范围。对各部门出台的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归集、共享、公开、惩戒等措施,均纳入清理规范范围。二是“以月为限”建立工作台账,开展自查自纠。至本月底前,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攻坚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对已经出台的失信约束措施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填报工作台账,对台账中不符合《意见》要求的措施,按照规定进行修订和废止。三是“以季为限”依法依规修订,建立督导机制。至2021年第三季度末,对列入台账需要进行修订的失信约束措施,要依法依规逐条研究修订方案。县信用办将持续更新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台账,并持续开展跟踪督导,确保相关措施的规范完善,按期完成清理规范任务。
下一步,县信用办将建立清理规范工作月度通报机制,并将采取抽查等方式进行核实,评估结果将纳入年度营商环境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