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平市人民政府任务交办单》(四创督字〔2021〕2号)通知要求,依据《四平市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工作简报》第四期关于水利工作任务,市水利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协调相关业务科室详细了解、及时录入,
第四期涉及市水利局的工作任务为:6月4日前,完成2020年以前未履约完成的合同及2020年至今的新合同数据归集。并完成录入合同履约系统工作。
市水利局应录入工程项目为6项,全部按时间节点全部录入合同履约系统。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工作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