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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吉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加快推进社会保险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2021/06/30  |  浏览量:  |  来源:永吉县  |  专栏:省内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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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永吉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办法中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有关规定,在办理社会保险事项时,以书面(含电子文本,下同)形式将法律法规中规定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被列入严重失信人名单的风险提示等一次性告知当事人,当事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条件、标准、要求,愿意承担不实承诺法律责任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而依据当事人承诺办理相关事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通过各级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当事人承诺内容予以核查。当事人违背承诺,存在办法中第五条规定情形的,列入社会保险严重失信人名单。

接下来,永吉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将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作机制、强化信息安全等方面规范开展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扎实推进社会保险信用工作。


永吉县|2021/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