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白山市长白县公安局深入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和应用管理等工作,严格做好“双公示”信息常态化报送录入、加强信用信息查询应用等工作。
一是完善落实“双公示”制度。严格做好“双公示”信息常态化报送录入等工作,确保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示。对于公开公示的相关内容,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宣传,确保群众能够准确了解到出入境最新政策。
二是加强信用信息查询应用。在办理治安、出入境、交警等业务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吉林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中查询相关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并依据查询结果对企业和个人做出是否备案的决定。
三是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创新警务公开方式,拓宽警务公开范围,主动将涉及民生的各项便民利民措施,以及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普遍关注的各项执法信息向社会公开,切实提高公安工作透明度,切实兑现各项公开承诺,树立公安机关诚信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