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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医疗保障局深入开展信用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2021/07/20  |  浏览量:  |  来源:信用白城  |  专栏:省内动态
 


为加快推进全市医疗保障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切实提高定点医疗机构与定点零售药店(以下简称“两定”单位)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着力推进医保系统诚信建设制度化、规范化。

提高政治站位,建立健全制度

为及时总结归纳2020年全市医疗保障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经验和存在的不足,落实市委巡察问题整改任务,举一反三,查根溯源,局党组高度重视诚信工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调度部署,相继出台一系列制度,健全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加强医保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上半年,根据国家、省局工作安排,制定出台了《2021年白城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计划》(白医保发[2021]2号)和《2021年白城市医疗保障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白医保发[2021]3号)。为完善制度,建立健全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制定出台了《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制度》、《医保基金监管专项检查制度》、《基金监管飞行检查工作规程》等,与财政局联合制定出台了《白城市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白医保联发[2021]5号)、与公安、财政等14家单位联合出台了《白城市医保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白医保联发[2021]6号),与公安、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下发了《联合打击欺诈骗保基金工作制度》(白医保联发[2021]7号)。

学习贯彻《条例》,丰富宣传方式

打击欺诈骗保是当前医疗保障部门首要政治任务,有效地宣传发动是避免社会和公众对于欺诈骗保危害认识不足的重要举措,适宜的宣传能够最大限度争取社会共识,团结群众,形成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根据省局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并下发了《白城市2021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宣传月活动方案》(白医保发[2021]4号),4月份,在全市开展了“学习贯彻《条例》,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通过宣传,解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法制意识,营造了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全市医保领域诚信意识明显提高,效果显著。活动月期间,各县(市、区)医疗保障部门以大型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经办机构及相关重要场所为宣传主阵地,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大厅、住院窗口、定点零售药店等人员密集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海报1100余套,悬挂条幅25幅,发放宣传折页(同时印制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和举报奖励办法)50000余张,在有条件的医药机构利用电子滚动屏幕结合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滚动播放打击欺诈骗保宣传口号,在市局医保公众号上不间断定期推送宣传动漫视频。

打击欺诈骗保,强化诚信建设

根据国家、省局通知精神,年初,我们集中开展了一次针对“诱导入院、虚假住院”为重点的专项行动“回头看”,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做到了不掩饰、不回避、不推诿、不护短,严格依法办事、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处理。

全市自3月份开始,对辖区“两定”单位开展日常监管。5月8日,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召开2021年打击欺诈骗保联席会议暨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议,会议联合制定下发了《2021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白医保联发[2021]8号),覆盖全市所有定点医药机构,重点聚焦对“假病人”“假病历”“假票据”(以下简称“三假”)欺诈骗保行为开展专项整治。目前,各县(市、区)打击“三假”专项整治行动第一次全覆盖基本结束。通过专项检查行动的持续深入,有效地遏制了定点医疗机构挂床住院及定点药店以日用品、生活用品等串改药品乱象的发生。在全市初步形成了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良好社会氛围,达到了震慑目的,增强了医患双方遵守医疗保障管理规定的自觉性,提高了医保经办机构和“两定”单位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截止6月底,全市共核查“两定”单位314家次(其中医疗机构191家,零售药店123家),发现问题45家次(其中医疗机构35家,零售药店10家)。对查证属实的违规行为,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和“协议”规定,已拒付扣减违规医保基金56.48万元;解除定点药店医保服务协议62家,解除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1家,罚款132726.46元;收回信用评价表314份。                          

通过集中宣传月活动和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提高了社会公众知晓度,回应了社会关切的敏感问题,增进了群众对医保基金监管的理解、认同、支持和参与,医保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势头良好。


信用白城|2021/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