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延边州人设局组织开展了全州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信用评价工作,进一步加强延边州人力资源服务行业诚信建设,提升全州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服务质量和水平,扎实推进全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
按照《延边州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综合信用评价及分级分类管理试行办法》,州人社局将评价范围确定为在延边州内取得许可(或备案)的劳务派遣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具体制定了《延边州劳务派遣机构综合信用等级评定分级指标》《延边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综合信用等级评定分级指标》和《延边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综合信用等级评定分级指标》,按千分制进行评价打分。
为强化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州人社局成立年度综合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小组,成员由州人社局分管领导、劳动关系和监察仲裁处、就业与职业技能开发处、行政审批办、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人员组成。劳动关系和监察仲裁处具体负责信用评价日常工作,目前已有首批45家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递交了信用承诺书。
目前,该项工作按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自评、人社部门考评、公示确定步骤进行,根据信用评估工作情况,确定年度综合信用评分大于等于650 分评定为优秀(A)、大于等于550分小于650分评定为良好(B)、大于等于450分小于550分评定为一般(C)、大于等于350分小于450分评定为较差(D)、小于350分评定为差(E)。延边州将根据评定结果,建立人力资源服务行业诚信“红名单”和“黑名单”,对于不同等级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采取不同的激励和惩戒措施,营造形成诚信受益、失信受限的制度环境,打造人力资源服务诚信品牌,为促进全州就业创业提供优质人力资源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