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20日,在四平市某某名城建设项目一期务工的39名农民工集体来到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投诉该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该支队迅速受理了此案,并组成工作专班,把投诉情况通报相关方,查明欠薪原因,为农民工讨薪。
经查,该39名农民工承担某某名城建设项目一期的外墙保温工程,合同签约开始时间是7月初,结束时间7月底,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算各种款项。但是,工程提前结束(7月20日),但工程要等到月底才能验收,39名农民工着急返乡,找到承包商(此项工程小组长)田某讨要工资,田某称合同没到期,全部工程款(含农民工工资款)都没到账,一切得按合同约定结算。为此,39名农民工把建设工程项目欠薪的事投诉到市劳动监察支队。
监察支队工作专班依据调查的事实,认真分析了案情,认为工程方并没有违规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农民工因工程结束着急返乡,也的确没有拿到自己应该得到的工资报酬。最后,市人社局分管劳动监察工作的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纪来顺要求,以维护农民工切身利益为重,协调工程建设单位长春欧亚集团四平欧亚置业有限公司提前验收项目,提前划拨已完工的农民工工资款,提前解决农民工工资的问题。
经监察支队工作专班多方面协调,得到了长春欧亚集团四平欧亚置业有限公司大力配合,提前对该项工程进行了验收,并在7月22日提前支付5万元工资款给农民工,到工程验收结束的7月30日,全部结清39名农民工20.9227万元工资款,农民工顺利拿到工资。
这次市劳动监察支队成功为农民工讨薪,是全面贯彻落实局党组年初提出的“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要注重从平时抓起,发现一起解决一起,避免年底集中上访”的又一个成功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