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加快推进蛟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蛟河市全面拓展“工改+信用”便企举措。全面实行“容缺受理”制度。为信用良好的企业实施“容缺承诺制”。在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前提下,在非关键性材料缺少或存在瑕疵、需补正时,允许先行受理并进入审核程序,待材料补正后第一时间出具办理结果。实行“领办代办”制度。对依法守信企业,市政务服务局向企业提供项目手续帮办、代办、领办等服务,从办理工商注册、土地招拍挂、施工许可等各个环节提供全流程精准化“店小二”服务、“保姆式”服务,并负责督促各有关审批部门按时受理、办结审批事项。三是推行“拿地即开工”审批。
对信用良好的企业,在企业拿到正式用地手续前,完成各项用地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所有手续的预审批,待企业正式取得用地手续后,实行“拿地即开工”,直接办理施工许可,为企业节省审批时间41个工作日。
蛟河市将实实在在的措施落实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方方面面,用良好的营商环境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