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江区人民检察院本着“司法为民”的执法理念,将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精神贯穿检察工作始终。近日,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杨志学依法受理肖某诈骗一案时,在依法听取被害人意见的过程中了解到,肖某的行为让被害人王某本来贫困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生活上更加艰难,心理上也遭受到了重创,案件承办人了解情况后多次提审被告人肖某,向其宣传认罪认罚的法律政策,又多次到被害人家中了解被害人诉求。在承办人针对本案案情对被告人肖某耐心教育下,肖某表示真心悔过,并主动赔偿被害人损失,此后双方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被告人肖某返还被害人王某、张某损失,共计19000元,被害人王某、张某出具了谅解书表示对被告人肖某的谅解。
2021年8月3日上午,挽回损失的被害人王某来到区人民检察院找到该案件承办人表示感谢,并献上“公正执法 廉洁高效 热忱服务 为民解忧”的锦旗。这16个字是群众对宁江检察工作的肯定也是对宁江检察工作者的鞭策,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严格要求自己、规范案件审理、拓宽救助渠道,使被害人及其家属感受到司法关怀温情,在维护法律权威的同时彰显司法的温度,让检察工作汇聚成温暖人心的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