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我市药品安全工作组织领导,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全面提升药品安全管理水平,近日,长春市正式成立药品安全委员会。
长春市药品安全委员会作为市政府药品安全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由分管副市长担任主任,副秘书长及市场监管局局长担任副主任。市委宣传部、市委编办、市委网信办、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市政数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长春兴隆海关、吉林银保监局、省药监局长春检查分局等25个部门为成员。市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长春市药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长春市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长春市药品安全委员会是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负责统筹推进全市药品安全工作,分析全市药品安全形势,研究制定解决药品安全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措施,部署年度全市药品安全工作。
长春市药品安全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长春市药品安全工作组织体系进一步健全,药品安全工作合力进一步增强,将为全市药品安全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供稿:长春市信用信息服务中心 孟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