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洮北区教育系统在积累九年义务教育学生“阳光分班”的基础上,创诚信新品牌、新亮点,为洮北在信用体系建设方面以增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为有效解决城内教师严重短缺问题,推进全区教师资源合理配置,优化教师综合素质结构,自2017年起洮北区教育系统实施“阳光返城”政策。
实施原则主要以城内学校按所需学科设定拟聘岗位,所招聘农村学校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均按城内学校拟聘岗位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请“阳光返城”农村教师首先由洮北区教育局在区人社部门的协助下,以及区纪检部门的全程监督下组织进行“阳光返城”选拔考试。考试的出题、印刷和批卷过程都是采取全封闭的方式,整个过程在区人社局、区纪检等部门的协助和监督下进行,从而也保证了此次考试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其次根据申请“阳光返城”农村教师资历、业绩量化加分,资历加分按实际在洮北区农村学校工作年限据实加分,借出、病事假等不在洮北区农村学校实际工作时间不计入加分年限,业绩赋分要求所取得业绩应为在洮北区农村学校工作期间所取得的业绩。
农村教师通过考试后还要由拟聘人员所在学校进行师德修养考核,将教师个人诚信纳入其中,考核采取测评方式,对不合格票达到30%以上的、经常不上班以及学校反映工作态度不认真的或处分期内的教师,要取消其选聘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教育局和洮北区教育信息网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截至目前,洮北区通过“阳光返城”共为121所学校88名农村教师提供了聘任返城岗位。
洮北区农村教师“阳光返城”政策的实施为农村有返城愿望的教师提供了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返城”机会,更促动了农村教师工作积极性,同时,通过师德修养测评,让农村教师更加注重个人诚信建设,为将来返城施教打下坚实的诚信基础,不断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均衡和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