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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安市人民检察院开展人防工程易地建设
发布时间:2019/08/26  |  浏览量:  |  来源:集安市人民检察院  |  专栏:省内动态
 

  为深入落实公益诉讼工作安排部署,发挥检察产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大局的推动作用,进一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集安市人民检察院集中力量开展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追缴专项监督活动,促进行政机关严格执法和依法行政,切实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加强组织领导稳推进。为确保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追缴专项监督活动措施到位、成效显著,第一时间制定了《集安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追缴专项监督活动实施方案》,并将该《方案》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等部门,取得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及时报送专项监督活动进展情况和典型案例、专题分析、工作经验等材料。

  建立衔接机制凝合力。在专项监督中,各业务部门坚持各司其责,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职能作用,坚持检察一体化的组织优势,加强信息沟通、线索、查办配合,提升检察工作合力。领导小组与市法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房屋产权管理中心等有关部门进行工作对接,建立并完善专项行动工作衔接机制。

  强化监督活动促落实。集安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追缴专项监督活动,把握监督“五原则”,依法对欠缴人防易地建设费的案件启动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程序,成功督促集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缴拖欠的人防易地建设费,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9556393.78元。集安市人民检察院通过诉前检察建议,有效的督促了集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履行收缴人防易地建设费的职责,为国家挽回了经济损失,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维护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集安市人民检察院

                                   2019年8月23日

  

集安市人民检察院|2019/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