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内容,搭建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信用服务的基础环境,我市在政务服务中心增设公共信用服务窗口,在省内率先开展公共信用服务。
“公共信用服务”窗口设置于政务服务中心六楼无差别受理窗口(出件)区域,可为社会主体和个人办理信用信息咨询、信用修复申请等业务,为政府各部门提供信用信息批量查询和结果反馈等公共信用服务,减少社会主体和个人在信用服务需求方面的来回奔波。“窗口”还设立信用服务事项便民“二维码”,方便社会主体直接网上办理相关业务。
下一步,我市综合信用服务平台与省平台实现对接后,公共信用服务窗口还可实现守信激励红名单和严重失信黑名单信息查询、信用信息异议受理、企业线下打印信用报告等增值服务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