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机制,让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处处受限,营造良好社会信用环境,近日,政务数字局牵头开展对26户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本次联合惩戒发起单位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实施单位为人民银行辽源市中心支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依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通过实施加强日常监管检查力度、提高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供金融机构融资授信时审慎性参考,限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等措施,由多部门在多领域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
随着失信联合惩戒力度的不断加大,失信的成本将越来越高。公民如不重视信用问题,终将寸步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