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吉林省法院统一安排部署下,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继续发力,剑指小额诉讼案件开展专项执行,突出执行强制性,多措并举,敦促被执行人尽早履行法定义务,迅速成功执结一批执行案件。
限制高消费加拘传,案件顺利执结
申请执行人刘某与被执行人梁某系雇佣关系,因劳务费纠纷,刘某诉至法院。2018年11月,铁东法院主持调解,双方约定梁某给付原告劳务费4460元。因梁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刘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案件承办法官多次打电话传唤梁某,梁某均说本人在外地,等他回四平后处理此事。案件承办法官对梁某进行了限制高消费,后将梁某拘传至法院,并告知如不尽快履行义务,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迫于压力,梁某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当即告知家属将全部欠款给付刘某。
实施司法拘留,“老赖”主动还钱
刘某和郝某向李某借款5.5万余元,崔某为担保人。后因刘某、郝某未能偿还借款,李某将刘某、郝某及担保人崔某告上法庭。经铁东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刘某、郝某给付钱款及利息,崔某承担连带给付责任。因被告未能及时偿还欠款,李某申请执行。但这时却找不到刘某和郝某及崔某。经过几天摸排,发现了担保人崔某行踪。法院依法对其实施司法拘留,关押6天后,崔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联系办案法官,并在其亲属的帮助下,将其余本息共计6万元给付申请执行人李某,法院依法对其解除拘留。
说服教育在先,强制威慑殿后,被执行人现场交付欠款
周某在申请执行人强某处赊购饲料、玉米等,总价值37240元,强某多次催要,周某均拒绝偿还,强某诉至法院。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周某一次性给付强某本金及违约金共计4万元整。因周某未能按照调解书约定履行义务,强某向铁东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周某始终以各种理由拖延,毫无还款之意。铁东法院干警将周某拘传至法院后,对周某进行了近3个小时的诚实守信和法律教育,同时告知再不立即履行义务,将对其进行司法拘留。周某当即表示同意归还全部欠款。当天将4万元人民币在法院交付给申请执行人强某,并缴纳了案件执行费。
连日来,铁东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将继续秉持案件执行“短、平、快”的原则,对各类案件进行批量归类、迅速执行,对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运用法律手段对其形成强力震慑,确保申请执行人的权益早日兑现,顺利执结一大批小额诉讼案件,拉开了“秋猎”行动的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