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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举措提升诚信水平工作
发布时间:2019/09/19  |  浏览量:  |  来源:长白县司法局  |  专栏:省内动态
 

  今年以来,县司法局深入贯彻中央文明委《关于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 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的工作方案》,按照县委、县政府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公信力和诚信水平。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成立了县司法局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工作有序、扎实推进。发挥职能作用,打造诚信服务。打造“诚信+”法律服务行业。组织开展法律服务行业诚信创建活动,对全县公证、法律援助、律师等窗口单位和服务机构,进行诚信建设排查整治,及时查处失信违规执业的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并督促各单位、机构全面推行办事“四公开”,做到阳光诚信服务。开展“诚信+”法治宣传教育。将诚信主题纳入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范围和实施计划,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以及农村法治宣传月等活动,深入乡村、企业、学校、单位开展诚信法治教育加强“诚信+”社会依法治理。大力推行普遍法律顾问制度,试点“一村(社区)一律师”工作,定期开展“法律体检”、“法律会诊”,全面排查决策、管理、经营、运行中的诚信漏洞和法律风险,完善诚信守法的管理经营机制,从源头上减少失信、违法行为的发生。

  强化管理教育,建设诚信机关。坚持将诚信教育贯穿于全体司法行政干部、法律服务从业人员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全过程,将司法行政干部诚信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惩戒的重要依据。深入开展司法行政干部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增强司法行政干部法律和诚信意识。

长白县司法局|2019/09/19